8月5日至7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丁国华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和教科文卫工委、市文物局相关人员赴平城区、新荣区、云州区等县(区),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深入学习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了解掌握相关法规内容及实施背景,并听取市文物局相关部门工作汇报。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鼓楼、兴国寺、开化寺、方山永固陵、三十里铺钱币博物馆、巨乐堡等地,实地检查文物保护利用情况,并与部分文物专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充分了解“一法一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丁国华指出,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要始终坚定文化自信,不断增强文物保护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化“一法一条例”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法治意识。要积极适应新时代文物工作新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筑牢文物安全底线,以扎实管理提升文物保护规范化水平。要深挖文物历史文化价值,探索合理利用途径,推动文物保护与文化产业、乡村振兴协同发展,让文物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