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武健鹏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国华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郭普跃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副市长李东升,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会议议程,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 2024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同市 2024 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组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变动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代表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任国鹰、谢志海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人事免职议案的说明。
分组和联组会议后,举行了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大同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及立法计划、监督计划、代表工作计划,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旁听人员名单,大同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任国鹰、谢志海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人事免职事项,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变动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